一、概况
(一)选聘事宜:(略)
(二)相关情况:(略)
二、工作内容及报价要求
开展债权追缴法律诉讼工作,本项目服务费按宗计取,每宗案件最高标准限价不超过(略)元收取,超出最高标准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限从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法院终审及强制执行工作完成时止,本项目服务费最终报价为包干价,利息追缴包含在服务费内。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要求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司法部门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报名事项:(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5.应聘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略)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二)应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应聘律师事务所必须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在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中被司法行政机关评定为“合格”。
(四)应聘律师事务所以及服务团队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应聘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应聘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并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不得随意更换。
应聘律师事务所以及服务团队成员,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应先由应聘律师事务所自行进行对照。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申请时出具《关于符合有关受聘条件的声明》。不出具上述声明的,视为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声明若发现内容不真实或者其中有任何部分与客观情况不符的,视为无效申请。
以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分办法。
注:(略)
?
四、报名事项
参选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3月4日(北京时间:(略)
五、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略)
注:(略)
六、比选办法
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1家。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本次不予以开展比选。比选结果将通过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比选办法如下: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综合实力(略)% | (略)分 | 1、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法定授权书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 2、提供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测考核中被司法行政机关评定为“合格”证明材料,得5分;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 4、成立服务团队,服务团队由不少于2名律师组成。设立服务团队负责人,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备职业资格且有过类似成功业绩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服务团队负责人不少于一个借款贷款追缴诉讼成功业绩证明材料、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及个人近三个月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的得(略)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5、提供至少一个律师事务所借款贷款追缴诉讼成功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得基本分5分,提供三个业绩及以上加5分,满分(略)分。 |
2 | 编制服务方案(略)% | (略)分 | 根据比选公告的要求,对编制服务方案规范性、完整性、整体性等进行综合评比:(略) |
3 | 报价(略)% | (略)分 | 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
合计 | (略)分 | |
备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选聘人
定安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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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