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主岭市新凯河流域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发改审批字〔(略)〕(略)号签发人:(略)
公主岭市河湖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公主岭市新凯河流域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有效提升河道生态自净能力以及河岸对径流面源污染的缓冲能力,防止水土流失,经研究,原则同意公主岭市新凯河流域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公主岭市新凯河流域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法人单位
公主岭市河湖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拟定为公主岭市大岭镇、范家屯镇,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属于生态修复型缓冲带,共建设新凯河干流总长(略).(略)km,总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略).(略)km,其中左岸建设总长度(略).(略)km,右岸建设总长度6.(略)km。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面积(略).(略)公顷,其中M(略)+(略)-M(略)+(略)河段为双岸缓冲带,M(略)+(略)-M(略)+(略)河段为单岸(左岸)缓冲带。
工程全面整地共(略).(略)公顷,主要包括:(略)2。工程共新建宣传栏工程共计5座,新建警示牌共计(略)个,围栏工程(略).(略)m。购置多功能智能无人机系统1套,防汛抢险车辆2台。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略).(略)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六、相关要求
(一)公主岭市河湖管理中心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2月(略)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