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3号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
| 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 |
| 海南省省直辖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居委会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水尾村西侧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厂区内 |
|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通过关停1#熟料生产线,将其产能((略)t/d)置换至3#熟料生产线,利用现有3#的一条(略)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改造主体设备,优化设备配置,提高设备运转率,使其水泥窑熟料产能从(略)t/d提高至(略)t/d,同时对3#熟料生产线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
| 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3号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做到“增产减污”,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1、产能释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中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略)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符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略)年本)》等相关政策要求。产能释放项目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超低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产生量等指标均达到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同时满足环保绩效A级企业指标要求,符合《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略)年版)》要求。2、产能释放项目符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海南省“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子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等要求,产能释放项目与“三区三线”要求不冲突。3、产能释放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版),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无资源利用上线制约,符合海南省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
| 项目选址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也不在其它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旅游区、疗养区、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产能释放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
| 项目满足水泥企业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属于“清洁生产领先企业”。 |
| 项目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超低排放浓度限值和《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略)/(略)-(略))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略).(略)t/a、NOx (略).(略)t/a、SO2 (略)t/a、Hg 0.(略)t/a、氟化物 3.(略)t/a、NH3 (略).(略)t/a。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未超过现有许可排放量,即产能释放项目无需重新申请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 1、废气:(略) |
| 1、根据《(略)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略) |
| (1)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废油暂存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设置,加强生产安全管理,自产危废暂存库设专人负责,缩短废油暂存周期,严禁火源进入危废间,定期巡查危废间配套消防设施。(2)氨水储罐配套设置氨水泄漏报警器,储罐采用双层耐腐蚀的不锈钢材质;氨水储罐设有消防水喷雾系统及降温水喷淋系统;安装有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系统,并配备消防设施;氨水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内部采用防水抗渗混凝土硬化。(3)柴油储罐埋地设置,并配套防渗池,防止泄漏扩散;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制定各项安全环保制度;严禁火源进入柴油储罐区,定期巡查配套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静电接地装置。(4)产能释放项目现有厂区已实施了清污分区,雨污分流的措施,建设了污染雨水和事故水收集系统,落实了从本质上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要求。 |
| 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建设单位已于(略)年1月(略)日、7月(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企业自主公示平台进行了首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张贴公告,并分别于7月(略)日、7月(略)日在《海南特区报》上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相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