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情况 该项目于(略)年4月(略)日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内发改产业发展字〔(略)〕(略)号,项目代码:(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 项目在施工及运营期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规定运输路线,进一步优化施工作业方式和时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保护植被应采取避让措施,实在无法避让的,要采取移栽、补种等异地保护措施,确保其生物量不减少。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对堆浸场及不作他用的周转场等人为扰动区域,以当地植被采取自然和工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自然生态系统。 2.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物料装卸、转运、堆放等环节均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装车仓、转运站和高压辊磨缓冲仓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由各车间废气处理措施收集、处理后,各由1根(略).5米高排气筒排放(共6根排气筒)。上述废气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需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3.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堆浸过程中的滴淋贫液在生产工艺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地坪冲洗水经过沉降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周转场地产生的渗滤液、洗堆含氰废水及项目堆浸场关闭作业后的渗滤液,均暂存至珠拉黄金2号蓄水池,用于后续生产。新增生活污水均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置。 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堆浸场区、周转场、渗滤液收集池、管线等各类构筑物需确保采取有效防渗对策措施,需确保满足《有色金属堆浸场浸出液收集系统技术标准》(GB/T (略)-(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略)-(略))相应规范要求。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堆浸场、周转场及各类池体、管线等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略)-(略))《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略)-(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略)-(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略)-(略))《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略)-(略))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5.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区标准要求。 6.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略)-(略))要求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中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矿废石全部堆存于排土场;各破碎、转运除尘产生的除尘灰送至堆浸场堆浸,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现有堆浸场复垦;堆浸完成后,需按照《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略)-(略))有关要求对堆浸渣进行破氰后原位关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清运。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本次项目环境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其分布特点,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