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钦州市城中村燃气设施“瓶改管”工程的申请》(钦州中燃函字〔(略)〕(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切实防范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钦州市城中村燃气设施“瓶改管”工程(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略)
五、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工程建设以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撑文件是《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州市城中村燃气设施“瓶改管”工程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钦市自然资源〔(略)〕(略)号)、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州市城中村燃气设施瓶改管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意见》((略)年1月(略)日)等。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因输气管网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内,本项目无须办理节能审查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在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中涉及穿越交通道路、管线的,需要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走向,做好合理避让。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略)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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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略)年2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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