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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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明县养老服务中心(爱店分中心)项目
重新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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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宁明县养老服务中心(爱店分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宁民报〔(略)〕9 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我局(略)年(略)月(略)日以宁发改字〔(略)〕(略)号批复宁明县人民医院爱店分院项目立项。现因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及配套设施等核心内容发生重大优化调整,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养老服务现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推动当地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宁明县养老服务中心(爱店分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略)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拟新建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地下1层养老公寓,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略)床。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略).(略)㎡,活动场地(略).(略)平方米,生态停车场(略).(略)平方米,绿化工程(略).(略)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工程、活动场地,生态停车场,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略)
六、项目立项重新批复后,原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宁发改字〔(略)〕(略)号作废,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均按本批复执行。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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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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