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热解烟气采取“二次燃烧室高温燃烧分解+SNCR脱硝+石墨急冷塔+2级碱液喷淋塔+水喷淋塔+湿式电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热解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执行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氯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执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表4浓度限值。 (2)项目精炼过程硝酸除杂、王水溶解等环节产生的酸雾废气(硝酸雾浓度较高),先通过氮氧化物废气净化设施(两级鼓泡吸收罐+四级射流吸收塔)处理后,再与其它酸雾废气一并进入酸雾废气净化设施(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最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精炼酸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执行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氨气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排放标准限值。 (3)金熔化烟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执行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项目自建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压滤→阳离子交换树脂→MVR高效蒸发器蒸发结晶”工艺,生产废水全部排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经蒸发结晶后,蒸发冷凝水作为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纯水站补充水源,不外排;MVR蒸发浓液和结晶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初期污染雨水。建设一座(略)m3的初期雨水池,项目初期污染雨水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生活污水。项目车间内不设卫生间,本项目职工依托泉州三安公司厂区现有卫生间,生活污水通过泉州三安公司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经其生活污水排放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围头湾。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产生的杂质滤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压滤污泥、蒸发结晶盐、MVR定期排放浓液、废化学品包装袋/瓶、废机油、双氧水废包装桶、破损三酸废包装桶、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废液、热解烟气净化系统更换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定期交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金铸锭熔化烟尘除尘灰、金铸锭熔化烟尘净化系统更换的废布袋定期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3)生活垃圾。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 (1)在定购设备时,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对于必不可少的高噪设备在订货时应同时配套降噪措施。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将废气处理风机、空压机、真空循环泵等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布置于室外的MVR蒸发器蒸汽压缩机及泵组等高噪声设备均加装隔声罩。 (3)消声措施:(略) (4)减振措施:(略) (5)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造成厂界噪声超标。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厂址上游、生产车间外、厂址下游各1个)。 重点防渗区:(略)-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略)-7cm/s。 一般防渗区:(略)-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 简单防渗区:(略)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车间设置氯气、二氧化氯、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一旦发生大气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疏散,避免对人员健康造成影响。项目建立“设施单元-项目厂区-区域及园区”的三级事故水防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