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道路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长期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施工车辆进出设置冲洗装置,限制车速,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应控制装载量,防止物料洒落,车厢加盖篷布。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选用合格的装修材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土石方阶段基坑废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施工工具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由设置的临时沉淀池(2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回用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施工边界设置围墙、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经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8m3)预处理,地坪冲洗水和洗车废水收集进入隔油池(2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由厂区废水综合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储罐区、隔油池、加油区、连接油罐区及加油棚区域之间的地下油管通道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在埋地油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地下水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局站内设备,加强对出入车辆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油罐清洗作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过程产生的清罐含油废液和油泥由油罐清洗单位拉走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隔油池油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点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汽、柴油泄漏、危险废物泄漏、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按照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