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略)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期工期,及时做好排水工程;施工材料不得在水体岸边堆放并应采取蓬盖,以免被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民房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农灌沟渠及农田。营运期:(略)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略)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城管部门指定场所消纳;废弃土石方运输至弃渣场处置,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营运期:(略) 5、生态保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按照征占地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采取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土地的破坏;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及时进行生态补偿。加强营运期公路管理及沿线绿化的日常维护。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危险品运输管理;在道路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和交通警示牌、剧毒物品禁行标志、绕道指引标牌,避免发生事故造成车辆翻入农田造成污染;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并及时依托《汨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汨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联防联控。 7、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计划,落实环境监理内容;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