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选聘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东方市新龙镇DL-(略)规划
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工作的公告
我局正在组织开展东方市新龙镇DL-(略)规划条件论证方案,包含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那斗村)、东方市新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部道村)项目所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编制工作,现需选聘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两个污水处理站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委托单位:(略)
二、委托事项
东方市新龙镇DL-(略)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工作,含规划条件论证编制、入库等相关内容。
三、报名资格及提交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乡规划资质专业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
2、无不良诚信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高级规划师(城乡规划),并配备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
4、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价单(密封、格式自拟);
(2)公司营业执照及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联系方式);
(4)项目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承接过此类工作的过往业绩证明;
四、报价要求
暂定控制价为(略)万元,报名单位根据控制价报价,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方式,范围为0(不含)至(略)%(含),报名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报价,手写无效。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略)
六、选聘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我局将统一拆封报价函,报价在审定价范围内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审定价的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三)有效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为中标单位;有效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为中标单位;
(四)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过往拥有此类项目业绩者为中标单位;
(五)选聘地点:(略)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