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1.已经完成施工部分工程 项目于(略)年5月开始建设,(略)年(略)月(略)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本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其违法行为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发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昭环责改〔(略)〕(略)号),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发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昭环责改〔(略)〕(略)号),(略)年(略)月8日,项目已缴清罚款。根据现场调查,目前生产车间、材料堆存区、成品车间以及相关辅助工程等已建设完成。根据现场勘察和结合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要求,下一步项目主要建设:(略) 2.后续施工工程 根据现场勘察和结合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要求,本项目拟新增的环保措施主要为:(略) 施工量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后续施工过程扬尘量较小,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排放;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房屋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段不施工)的方式减小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项目施工期较短,污染产生量较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在各项环保措施得到切实实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为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区已进行平整及建设,已无原始植被;用地属麻彝高速公路永久用地范围内。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项目区周围主要为农户耕作地(主要种植玉米),未发现野生动物且不属于野生动物栖息地,故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项目区范围内未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因此,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施工严格控制用地,在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不越界建设等。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一)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生产车间和成品车间采取彩钢瓦封闭措施(仅留出入口)+喷淋设施; ②在项目破碎工段设置一套洒水软管; ③项目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筛分机处设置集尘管道,经同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略)m(DA(略))高的排气筒外排; ④输送带采取封闭措施; ⑤材料堆存区采取篷布遮盖措施+2台雾炮机洒水降尘; ⑥厂区道路采取硬化措施同时设置一套洒水软管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设置一台车辆清洗机对产品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二)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租用房屋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 (三)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①建设封闭式标准化生产厂房,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靠厂区中心布置,尽可能远离厂界,厂界设置围挡; ②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如设备安装时采取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 ③加强管理,设备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以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④禁止夜间((略):(略) ⑤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厂内车辆行驶路线,厂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同时加强装卸料管理。 ⑥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绕开居民集中区。 ⑦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⑧租用较近居民房屋作为办公及住宿场所,减少噪声对最近敏感点的影响。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①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后运至麻彝高速2-2标2号拌合站作为原料使用; ②沉淀池泥沙清挖后运至麻彝高速公路韩家坪子弃土场堆存; ③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回收处置; ④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置; ⑤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项目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