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祥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西玉林博白双头岭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项目内容
广西玉林博白双头岭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用地(略)亩,项目建设有:(略)2),野奢民宿(略)套(建筑面积(略)m2),餐厅1个(建筑面积(略)m2),动物园1个(占地(略)亩),公共厕所(略)个(建筑面积(略)m2),小卖部(略)个,无动力游乐场1个(占地(略)亩),生态果园1个,情人谷1个,研学基地1个,射击馆1个,红色长廊1个,红色雕塑公园1个,重走长征路,国防教育基地,观光游览车,以及红色广场,民族风情街,沿河两岸灯光景观,休闲不夜城,特产商业街,停车场等。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略)2、NO2、PM(略)、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以及CO日平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要求。(略)年博白县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水环境:(略)
据监测数据所知鸦山江水质监测因子除总磷指标超过标准外,其余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总磷超标原因可能与当地农业种植桉树及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进入河流,加之水体流速较缓,稀释自净能力较差有关。
声环境:(略)
生态环境:(略)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冲洗轮胎。施工期间路面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
②项目场界设置围挡,封闭施工,并配套设置洒水喷淋降尘设施;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项目弃渣、建筑垃圾必须由专业渣土运输公司清运,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覆盖率要达到(略)%。
③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地保洁制度,设置清扫、洒水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绿化。
④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地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略)米范围内道路整洁。
⑦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进一步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已建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将钢筋加工、吊车、混凝土振捣设备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机械布设在厂区中部、远离周边人居的地方。
②各施工区设置施工围挡。
③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④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⑤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禁止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
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剥离表土妥善保存,全部用于绿化景观覆土,多余的土方在旅游基地内回填以营造地势高低不同的景观,上层回填表土,进行绿化造景,弃方不外运,且不设置弃渣场。
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其中钢材等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③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1)动物园内产生的恶臭
①科学饲养:
A.运营期建设单位应科学管理动物饮食,根据各动物的种类、年龄、体重和季节,科学计算饲料量,做到精准投喂,避免过量投喂。
B.选用优质饲料,营养搭配,在保证动物营养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饲料成分,添加益生菌等,提高饲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粪便中氨和硫化氢等恶臭物质的产生。
②加强笼舍清洁管理:
A.笼舍地面设计应有一定坡度、设置明沟或者暗管,确保冲洗的污水和动物尿液能迅速排入化粪池,不积存。
B.采用人工清扫方式,及时将固体粪便清扫、收集。
C.制定严格的清洁制度,对动物笼舍、食槽、饮水器进行定时、高频次的清理和冲洗,尤其在夏季高温时节,应增加清洁频率。
③粪便及时清运:(略)
④积极除臭:(略)
2)公厕异味
加强公厕的清洁及消毒。夏季高温期间和高峰期间增加清洁频率。
3)化粪池恶臭
①项目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密闭结构,防止恶臭气体向大气中扩散。
②在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喷洒除臭剂。
③加强化粪池的运行操作管理,污水清运及化粪池清掏时,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④在化粪池四周设置绿化带,种植对恶臭气体有吸附作用的树种。
4)备用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由备用发电机房顶部排放。
5)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的相关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②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动物园的动物笼舍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内的生态果园及绿化景观施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在噪声源控制方面,安装设备时对主要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
③日常生产时加强科学管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减少设备的故障噪声。
④加强绿化,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游客噪声具有波动性和随机性,随着人群往来增减而变化,游览高峰期噪声值最大,游客散去即逐渐趋于安静。管理部门应加强经营秩序管理,合理引导游客,尽量避免大声喧哗等现象,减轻游客活动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旅游基地内合理布置垃圾箱、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化粪池污泥清掏后,用于项目基地景观绿化树木追肥覆土。
④绿化废弃物每日清扫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⑤动物粪便采用人工清扫方式,及时将固体粪便清扫、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动物粪便采用密闭塑料袋收集,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给周边农户。
⑥死亡动物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按规范处理。
⑦与专业兽医诊所签订合作协议,定期为动物提供体检、治疗服务,兽医诊所提供各种动物所需药品,回收为动物体检、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 年本),本项目属于旅游业,属于“鼓励类 第三十四条—2 旅游新业态:(略)
本项目已取得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因此,本项目符合目前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要求。
(6)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博白县三滩镇三滩村双头岭,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略)公顷(合(略)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略)公顷,其余用地维持原地类管理,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根据《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博白县三滩镇双头岭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空间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即本项目),用地范围位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边界内。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等文件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较小,项目范围内除建设用地外,其余地块均保持原有地类属性不变、按原地类管控,不改变项目所在区域整体土地利用类型及格局。项目的建成可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丰富乡村旅游及游乐,振兴乡村经济。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三区三线”的要求。根据《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核实博白县三滩镇双头岭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和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广西博白县三滩镇双头岭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选址的意见》,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区、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部分用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一些部分用地在未完成优化调整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前,不得开工建设。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治理后对区域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要求,从环保角度项目选址合理。
(7)项目与“三区三线”相符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略)〕(略)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略)〕(略)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划定的工作方案推进“三区三线”统筹划定工作。
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博白县三滩镇三滩村双头岭,根据《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博白县三滩镇双头岭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空间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核实博白县三滩镇双头岭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以及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广西博白县三滩镇双头岭红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选址的意见》,本项目用地范围位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边界内。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本项目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项目的建成可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丰富乡村旅游及游乐,振兴乡村经济。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三区三线”的要求。
???(8)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略)年(略)月(略)日修订施行)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与应用,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本项目涉及动物园的动物笼舍、动物互动场地的建设,主要功能有野生动物异地保护、驯养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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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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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略) |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略)年3月(略)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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