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略)年度长江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六安市金安区白鹭洲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略)年度长江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白鹭办〔(略)〕(略)号)及《(略)年度长江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后的《(略)年度长江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原则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略)
基础设施整治:(略)
房屋综合整治:(略)
公共设施整治:(略)
安防、消防改造:(略)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内容,符合相关规划、环保要求,并做好与相关工程的衔接工作。
六、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略).(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略)万元,基本预备费(略).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请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控制好概算投资。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略)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