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略)年市政设施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纳入(略)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略)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的开展修缮和更新,能有效延长设施使用寿命,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确保城市平稳有序运行与持续健康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略)
1.维修人行道面积约(略)平方米;2.双鹤桥、市财政局等4处渠化岛改造;3.整治8处小微空间、退让空间;4.整治十全巷侧巷、张杨后巷等3条背街小巷;5.在淦河沿线、城区部分公园、广场及主干道增设座椅、游乐设施等;6.整治环卫“好叻亭”、幸福路幸福驿站等(略)处城市驿站;7.整治(略)座窨井盖、3条道路树池及花池,治理(略)处路面积水点、(略)处塌陷点;8.永安桥、双龙桥等6座桥建设积水点雨量监测设施,并开展桥下空间整治;9.维修改造金桂桥、银桂桥、龙潭新桥、太乙桥至金桂桥段夜景照明,更换沿河路公园路灯、庭院灯主线缆等;(略).书香路、贺胜路人行道综合整治。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略)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略)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3月(略)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