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G(略)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陵水段)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略)
(二)批准名称:(略)
(三)批准文号:(略)
(四)批准时间:(略)
(五)批准用途:(略)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隆广镇丹录村、广坡村、红旗村、五一村、新光村,三才镇大园村,文罗镇龙马村、坡村村、文英村,椰林镇城东村、华北村、华东村、雷丰村、椰林镇农场,英州镇高土村、廖次村、母爸村、田仔村、田仔村委会田仔农场总场、田仔农场崩田分场、英州村范围内,涉及隆广镇丹录村委会奉坡、九呆第一、二、老罗、老灶第一、二、岭录第一、二、目新、目旧、三角坡、文村第一、二村民小组,广坡村委会大坡、龙宅墓、双门一、亚干村民小组,红旗村委会岭仔第一村民小组,五一村委会东光村民小组,新光村委会红土上、下、母拔、新兴、新市、竹唎第一、二、走伦村民小组;三才镇大园村委会第一至十六村民小组;文罗镇龙马村委会矮岭上、矮岭下、龙村第一至三、马岭上、马岭下第一、二、三公园、同多坡村民小组,坡村村委会二沟、新西园村民小组,文英村委会常树园、广昌第一至三村民小组;椰林镇城东村委会第六村民小组,华北村委会第一、二、四、十、十一村民小组,华东村委会第六村民小组,雷丰村委会第四、五村民小组,椰林镇农场;英州镇高土村委会崩田第一、二村民小组,廖次村委会常树上、常树中第一、二、军屯、廖次第一至三、母育第一至四、南味、田肚村民小组,母爸村委会陆田第一、二、母爸第一至四、生六、乙堆村民小组,田仔村委会赤太、尖头第一至四、母茂第一、二、坡仔、千秋、田仔第一、二、走所村民小组,田仔村委会田仔农场总场,田仔农场崩田分场,英州村委会龙门、文建村民小组等(略)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土地(略).(略)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
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其他
可补充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
(二)对《关于G(略)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陵水段)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略)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略)
附件:(略)
2.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略)年3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