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滁州泰富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精密滑轨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一、项目名称
精密滑轨表面处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
滁州市南谯区南谯经济开发区永兴路(略)号清流河下游周边工业集中电镀(表面处理)中心绿岛(标准化厂房)项目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
滁州泰富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略)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碱性镀锌挂镀生产线酸性废气采用全密闭罩+槽边抽风+槽体顶部顶吸罩收集,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略)米高(DA(略))排气筒排放;碱性镀锌挂镀生产线碱雾采用全密闭罩+槽边抽风收集,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略)米高(DA(略))排气筒排放。项目氯化氢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中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和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分类收集至车间相应废水收集罐,经电镀中心绿岛各类废水专用管道排至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管网排至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经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入省际毗邻区南谯片区工业专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电镀中心绿岛统一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中心贮存,加强转运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电解除油废液、电解废液、酸洗废液、钝化废液、封闭废液、退镀废液、废包装材料、镀锌槽废滤渣、镀锌槽废滤芯、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滤芯、滤膜、离子交换树脂等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略)-(略)-(略)-(略)-(略))
滁州市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