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恶臭及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气。 (1)恶臭 项目预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已建1#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略)m排气筒(DA(略),依托)排放;本次对扩建的生化区预脱硝、厌氧、缺氧池进行加盖,并采用管道将生化区臭气收集至新建3#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一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新建)排放。同时,采取厂区绿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管理措施。 (2)实验废气 生物实验废气:(略) 理化实验废气:(略) 为有效减轻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以项目新增的恶臭污染源(如两级AO池、二沉池、储泥池)构筑物边界为起点,设置(略)m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无学校、居民等敏感点。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反冲洗废水、贮泥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除臭系统废水均一并进入到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粗格栅(现状改造)+提升泵井(现状改造)+细格栅(现状改造)+旋流沉砂池(现状改造)+两级AO池+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略)年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尾水依托现有排口排入芝溪河(先进入赤溪,(略)m后进入芝溪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包括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脱水机、提升泵、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位置,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略) 一般防渗区:(略)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出水口安装在线检测装置,设置进站、出站污水截断装置,当事故发生后,立即截断污水来源,杜绝事故排放,及时发现不良水质进入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污泥及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制定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措施及废气处理设施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劳动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加强生产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报警通讯、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报警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