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①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场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场和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安装洗车平台,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②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③采取合理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提前公告周边居民。④工程中的挖填土石方、弃渣、建筑垃圾等应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统筹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管理排水管网。②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或周边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的表3排放限值。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工程车辆须按要求完成编码登记并悬挂牌照,同时完成远程在线“电子标签”终端安装及联网,尾气排放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略)-(略))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①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好车间厂房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排放限值。②合理规划运营期生产时间,避免午间((略):(略)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①建设单位在处理工业固废时需按要求编制管理计划并进行网上申报。②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均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在厂区内设立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做好防渗、防漏、围挡等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③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水泥浆、废焊渣制成余浆块后外售,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粉尘收集物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④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公开,同时报我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