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生物质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锅炉燃烧产生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工艺,碱式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生物质卸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应排放限值和相关文件超低排放要求,其中氨逃逸限值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略)-(略))。生物质卸料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为除盐水设备废水和锅炉排水,废水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接至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泵类、引风机、风机等,可以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风机入口和排汽安全阀等主要产噪设备安装消声装置,大型动力设备加罩、设置隔音小室等减噪措施,使锅炉运行噪声的影响尽可能降低到最低程度。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有锅炉灰渣,粉尘、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含超滤膜)、废脱硫石膏等,收集后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有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等,收集后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有0号轻柴油和废机油等,风险场所有移动油车、危废暂存间等。建成后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严格落实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