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线路穿越涉及的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雪峰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及湖南洪江清江湖湿地公园,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施工废水须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道路,减少土地占用和地表扰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置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2.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略)kV-(略)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略)-(略))进行输电线路路径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电场强度 4kV/m、磁感应强度 (略)μT)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 4.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排查与应急准备,防止因施工破坏、设备故障等引发次生环境问题。 5.做好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项目建设与运营期间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与公众沟通和主动开展科普宣传,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依法公开环保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