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书楼镇楠木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略)〕(略)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川委办〔(略)〕2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宜府发〔(略)〕(略)号)有关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屏山县书楼镇楠木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论证报告》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工作,现就本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屏山县书楼镇楠木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屏山县书楼镇西村,水源地类型为河流型,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乡镇为书楼镇,设计供水人口(略)人,设计日均供水能力(略)t/d,(略)年实际取水量(略).2万t。(略)年8月宜宾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屏山县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宜府函〔(略)〕(略)号)批复划定屏山县书楼镇楠木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评估单位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本决策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二)主要工作内容。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为阐明撤销方案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
(一)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屏山县书楼镇楠木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的意见及建议;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人身健康利益等),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二)征询意见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撤销方案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评估组织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五、公示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发布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