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S(略)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发改交通〔(略)〕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绿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略)
一、建设的必要性
S(略)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现状道路等级低、路面破损严重,通行条件差,既影响行车安全与舒适性,也制约了九宫山风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分担现有道路交通压力,提升景区内部交通效率,改善游客出行体验,促进沿线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该项目起点位于九宫山风景区,与既有S(略)桩号K(略)+(略)顺接,终点与江西省武宁县境内S(略)相接,路线全长约2km。其中,新建涵洞6道,平面交叉3处。
技术标准:(略)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略)个月。
特此批复。
附件:(略)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3月(略)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略)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勘察、设计 |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略)号)第五条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略)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年3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