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化氢、氟化物和VOCs。1#、2#暂存库废气经管道分别引至1套“自动卷帘过滤器+碱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3#暂存库废气通过1套“自动卷帘过滤器+碱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表2中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略) 焚烧车间接收料槽、卸料大厅、料坑、预处理车间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化氢、氟化物和VOCS,经管道引至1套“自动卷帘过滤器+碱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表2中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略) 焚烧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CO、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镍锑铜锰锡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焚烧烟气采用1套“烟气脱硝(SNCR)+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洗涤除雾塔(湿法脱酸)+烟气再热+SCR”装置处理后经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焚烧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氯化氢、氟化氢、CO、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镍锑铜锰锡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3浓度限值要求。 物化车间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氟化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VOCS。污水处理站、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VOCS。物化车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合并后,经管道引至1套“自动卷帘过滤器+碱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装置”处理后;实验室废气、含氰废液处理废气分别经1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上述废气全部合并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略) 固化车间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车间配料机、搅拌机、搅拌机落料处和出料斗处设置密闭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DA(略))。消石灰仓、活性炭仓和飞灰仓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引至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略)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略) 你单位要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行业内最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后项目废水仍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物化车间废水、焚烧系统产生的高盐废水及渗滤液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中间水池,同生活污水混合后进污水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经污水管网送至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和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回转窑、余热锅炉、泵类、风机及其他机械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送厂区焚烧车间焚烧处置;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废耐火材料为危险废物,经厂区稳定固化处理后,送厂区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三效蒸发废盐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物化车间固渣为危险废物,部分送厂区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部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物化车间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劳保用品、沾染性废物、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均属危险废物,送厂区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和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技改后厂区环境风险主要为废酸储罐、废液泄漏及次生火灾爆炸或污染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备案,与莘县人民政府、莘县化工产业园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水池。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容积为(略)m3,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单位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略)〕(略)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略)〕(略)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厂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技改后须加强填埋区、废水输送管线及收集储存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