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使用过程洒水抑尘。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低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1台2.5蒸吨/h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新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略)米高排气筒(DA(略))排放。 (2)污水处理站采用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场界NH3、H2S 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略)/(略)-(略))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1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略)m3)收集后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洗涤废水、锅炉强制排水、软水设备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等)经自建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略)m3/d,处理工艺为A2O 工艺+过滤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标准限值后排入老寨沟。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设置隔声门窗,旋风布袋除尘器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设置于密闭厂房内,设减震基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弃包装桶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旧包装袋交废塑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物质燃烧灰渣及粉尘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供货厂家在更换时回收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