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河口区新户镇(明顺4万千瓦)风电及配套升压站项目-(略)kV升压站工程 |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新义路以西约1.6km,大湾村东南侧约(略)m | 东营乡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1座(略)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略)MVA及1台容量为(略)MVA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主变户外布置,(略)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篷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废水污染防治。升压站建设时将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淤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型环保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运营期升压站内产生的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及道路喷洒。 (三)噪声污染防治。升压站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1类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略)—(略))1类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变压器废油和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电磁辐射防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略)—(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