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扩建1.5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分2期建设,一期占地(略).5亩,用于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原有锅炉淘汰,新增8台0.5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新增1万吨/年肉制品,一期建成后全厂可达到年产1.5万吨肉制品的生产能力。二期占地(略).5亩,建设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印发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略)〕(略)号)中相关限值;蒸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由生物除臭处理后分别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及表2中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接管标准后排入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略)〕(略)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