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林业局:
报来《关于商请审批福建省龙岩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林函〔(略)〕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全面提升龙岩市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解决偏远区域灭火水源短缺、监测覆盖不足、扑火队伍保障薄弱等突出短板,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龙岩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备忘录》(〔(略)〕9号),以及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福建省龙岩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审意见》(龙投岩审〔(略)〕9号),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单位:(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基础设施。新建森林防火瞭望塔(含塔路)(略)座、移动木屋检查站(略)座、固定式检查站(略)座、改造提升训练场(略)个(共(略)平方米)、卡口(略)个。
2.以水灭火设施建设。新建蓄水池(略)个(总容积(略)立方米)、储水箱(略)个,配套森林消防管网(略)千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万元、基本预备费(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略)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主体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报属地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审查意见:(略)
九、其他事项
1.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市林业局审查意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报告和复审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请项目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局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3.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略)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码 | (略)-(略)-(略)-(略)-(略) | 总投资额(万元) | (略)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龙岩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 |
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 是 |
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 是 |
|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公开 | 邀请 | 不招标 |
勘察 | (略) | √ | | |
设计 | (略) | √ | | |
施工 | (略) | √ | | |
监理 | (略) | √ | | |
重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代建 | | | | |
其他 | (略) | | | |
情况说明:1.本项目施工费用包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其他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预备费等。2.本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其中勘察(略)万元、设计(略)万元、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略)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3.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项目单位:(略)(略)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