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宁德新能源科技五里洋锂电池智能生产园区(二期工程) |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天德路以南、慕仁路以东、横屿路以西、规划路以北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新建(略)条新一代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4条研发制样线,建成后年新增锂离子电池生产能力1.(略)GWh,产品为消费型电池。项目总投资(略).0万元,环保投资(略)万元。 | 主要环保措施 (一)主要环境问题 1.地表水环境:(略) 2.大气环境:(略) 3.声环境:(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纳入门下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门下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前的过渡期内先排入园区生产废水转运池,用槽车转运至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不高于0.8m3/万Ah。阴极生产废水进入阴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阴极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总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总镍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镉镍/氢镍电池特别排放限值;阳极/隔膜生产废水进入阳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企业生产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锂离子/锂电池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总镍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镉镍/氢镍电池特别排放限值,总锰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锌锰/锌银/锌空气电池排放限值。阴极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和企业生产废水总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原始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项目后工序清洗废水经废水站内的后工序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作为冷却塔补水。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有组织排放:(略) 无组织:(略)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布设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符合福建省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略)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略) | / |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s:(略)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