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华能太仓2×(略)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范围:(略)
三、谈判采购实施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略)年第(略)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略)〕(略)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略)〕(略)号)及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
2、《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略)〕(略)号)
3、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略)-(略))第9.4.1条规定,“锅炉产品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化学清洗施工前,受检单位应当向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监检机构接受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监督检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略)-(略))指出,拥有甲类检验机构A1级资质,同时具备核准项目代码GJ1监督检验项目资格的机构,才能进行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略)MPa的蒸汽锅炉化学清洗的监督检验。
四、拟谈判采购供应商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谈判采购公示期: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示期自(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7日(略)时(略)分,对采用谈判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盖章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向谈判采购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六、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联系电话:(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采购单位:(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