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宾海事局“海巡(略)”等三艘船舶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略)号宜宾海事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财库〔(略)〕(略)号文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三、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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