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抚顺烟草视频监控、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
系统维修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服务范围:(略)
抚顺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街道九台街(略)号)
清原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腰站街)
新宾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新宾镇工业园区)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略)号)
石文稽查所(石文镇)、草市稽查所(草市镇)、旺清门稽查所(旺清门镇)。
服务内容:(略)
包括:(略)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1年视频监控、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系统维修维护。
现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略)
服务质量:(略)
(2)在接到甲方关于系统故障等问题的应急请求后,乙方应在(略)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于(略)小时内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
(3)甲方根据质量标准、质保要求进行维修项目检查,合格的甲方应予以签收;若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维修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有权要求免费更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条件:(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9.(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略)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其他补充事宜:(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