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邀请函
尊敬的供应商: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略)年6月-(略)年5月)进行单一来源,诚邀请贵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sh-bg-(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概况及要求:
1、控制价:(略)
2、服务内容:
项目内容 |
人数 |
从业经验要求 |
驾驶员业务外包 |
3 |
男性,年龄需在(略)-(略)周岁,持有C级及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具有驾龄五年及以上的,有一定从业经验。 |
注:(略) 2、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3、服务期限:(略)
4、服务地点:(略)
5、服务标准:(略)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查询结果时间段为:(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略)(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七、响应保证金
1.金额:(略)
2. 投标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响应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函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官网阳光工程基层专栏上(http:(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