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车间于(略)年投运,采用一体化两级DTRO设备处理渗滤液,处理规模(略)m3/d,处理产水达标排放,浓缩液回灌填埋库区。
2、货物需求
▲采购一批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所需药剂,详细需求如下:
序号 | 药剂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清洗剂A | 渗滤液DTRO设备专用 | 桶((略)kg/桶) | (略) | 主要成分为有机酸、络合剂,液态,无色,pH值为0.5-1,密度为1.0-1.2g/cm3;适用范围为金属氧化物、氢氧化物、大部分钙、铁、镁等离子形成的无机污染;无机胶体以及硫酸盐等难溶性无机盐形成的膜污染 |
2 | 清洗剂C | 渗滤液DTRO设备专用 | 桶((略)kg/桶) | (略) | 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钠、螯合剂、表面活性剂,液态,无色,pH值为(略)-(略),密度为1.1-1.2g/cm3;适用范围为有机胶体、有机物、污泥以及其它附着于膜表面的颗粒性物质、油类及蛋白质等形成的混合污染 |
3 | 阻垢剂 | 渗滤液DTRO设备专用 | 桶((略)kg/桶) | (略) | 主要成分为聚丙烯酸、共聚物、螯合剂,液态,淡黄色至黄棕色,pH值为0.5-1.0,密度为1.1-1.2g/cm3;在很大程度范围内有效控制无机物结垢,主要为预防硫酸钙和碳酸钙垢 |
3、服务需求
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设备进行运营维护,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垃圾处理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达标处理,产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2标准。
(1)▲处理规模:(略)
(2)▲处理标准:(略)
(3)▲运营服务期:(略)
(4)▲设备移交:(略)
运营结束后,中标人完成了工作范围内的零配件维修或更换,但由于招标人原因属招标人工作范围内的零配件未得到维修或更换,仍视中标人已完成整体移交责任。
(5)▲在运营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设备进行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排放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2标准,具体以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准。
中标人必须做好渗滤液处理的运行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运行记录和检测报告提交招标人。
(6)运维人员驻场要求:(略)
(7)渗滤液车间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全年(略)小时值守,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冬季设备不运行期间,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烧锅炉采暖(煤款由乙方承担),设备运行期间发生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充分了解现有设备目前状况,渗滤液处理设备具备开机运行条件后,开机运行三日后,如未出现设备故障,即视为设备合格交付乙方负责运营。(渗滤液膜系统进水水质指标按垃圾填埋场所出水质指标为准)
(9)乙方配合并协助甲方迎接环保、安全等检查并整改。
((略))乙方负责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略))乙方应提供渗滤液处理设备所使用药剂明细、品牌、使用周期、用量、浓度等参数,并且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执行,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条件。
((略))甲方设备严禁乙方私自拆改,如确因故障需维修,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拆改。
((略))服务费用按照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支付。
((略))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略)万元(可办理银行三方监管),本合同所签定的运营期结束后,具备开机条件后甲方开机运行七日后,设备无故障,甲方返还。
((略))在运营服务期内,招标人负责电费、硫酸费;中标方负责其他药剂费、运营服务人员费用、车间冬季供暖用煤费用。
设备运营更换部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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