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略)年度财产一切险保险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略)年度财产一切险保险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人:(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采购项目概况:(略)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略)
1.7采购方式:(略)
1.8采购预算:(略)
2.1采购范围:(略)
2.2服务期限:(略)
2.3服务地点:(略)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保险公司,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许可证。
3.2.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机构为其参与项目响应的授权函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
3.3.响应的保险公司总公司业务规模((略)年度原保险费收入)大于(略)亿元(含(略)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响应的保险公司总公司须在(略)-(略)年内保险金额在(略)亿元(含(略)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石化炼化工程项目中至少担任2个首席承保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保单证明材料。
3.5.响应的保险公司总公司(略)-(略)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略)%
3.6.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年1月1日至今)中无不良记录。
3.7.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3.8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略)年5月9日(略)时(略)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略)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①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②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③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④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⑤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