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实施地点:(略)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略)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略)
六、项目类型:(略)
七、发包方式:(略)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略)
九、资金来源:(略)
十、计划工期:(略)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略)
1、企业资质要求:(略)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略)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十二、发包范围:(略)
十三、标段数:(略)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略)
十六、开标地点:(略)
十七、谈判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略)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2)平台咨询电话:(略)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谈判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略)
十九、备注:(略)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4、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统一予以回复。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6、投标人应按本项目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在下载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二十、投标保证金:(略)
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十一、联系方式:(略)
发包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