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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部分房屋整修工程谈判公告

2025-07-02 北京-丰台-
所在地区: 北京-丰台-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2日
谈判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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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部分房屋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双凤部分房屋整修工程(项目编号:(略)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概况:(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最高限价:(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略)在最近三年内(截止报价时间)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略)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略)报价供应商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应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略)](略)号)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略)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4)提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注:(略)

4.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4.1申领时间:(略)

4.2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6和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4.3申领方式:(略)

4.4谈判文件售价:(略)

5.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报价截止时间:(略)

5.2投标地点:(略)

5.3报价方式:(略)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现场踏勘

7.1现场踏勘时间:(略)

7.2踏勘地点:(略)

7.3联系人:(略)

7.4联系电话:(略)

7.5报价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未踏勘现场造成不良后果由报价人承担,采购人不对报价供应商踏勘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6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7踏勘时需提供公司出具的委托书或授权书。

7.8报价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8.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地 址:(略)

(略).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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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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