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略)年资产清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略)号中美大厦(略)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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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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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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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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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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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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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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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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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略)年资产清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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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略)年3月(略)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协助清查盘点中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约(略)件);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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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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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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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略)
1、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2、合同签订后,在(略)年8月1日前完成第三章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1.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 自(略)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如资产清查等)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略)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略)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略)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略)
4、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略)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略) (略) (略)
(略) (略)
5、企业邮箱:(略)@(略).com
6、项目经理:(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