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 (略)年(略)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 (略)年(略)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略)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日期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 号;
(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略))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略)〕(略)号;
((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 号;
((略))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