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略)年1月(含)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略)年1月(含)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的要求:(略)
(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2.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3.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4.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