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校区主校道翻新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链接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略)元(大写:(略)(略).(略) 元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费,(略).(略) 元为暂列金(含税)。暂列金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按本文件提供的金额填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拒绝,视同响应无效;暂列金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费未按谈判文件提供的金额填报,视同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略)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略)
4、其他:(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3)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已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