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1 | 1 | 鲁山县瓦屋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略)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5.3标包(段)划分:(略)
5.4采购内容:(略)
5.5质量标准:(略)
5.6供货期:(略)
5.7交货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同一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动跳转)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略)】(略)号文)
3.2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