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报价方式 |
“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共享产品服务商遴选项目(三次) | 0元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进行报价,所报百分比不得低于营业收入的(略)% |
二、项目概况
为患者就医提供便利,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及形象,故引进共享充电宝、共享陪护床、共享轮椅。
1.引进方式:(略)
区域和数量不确定,管理费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收取,收取比例不低于产品使用收入的(略)%。
2.引进数量:(略)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叁万元(¥(略).(略)),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汇入采购人账户。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获取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费:(略)
六、线下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七、谈判开始时间:(略)
八、谈判地点:(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