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人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下列四个资质之一:(略)
④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或以上资质。
(2)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供应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期限:(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方式:(略)
4.采购文件费用:(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略)
(2)投标准备:(略)
(3)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4)响应文件的制作:(略)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6)响应文件的解密:(略)
(7)具体操作指南:(略)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 (询问) :(略)
项目联系方式 (询问) :(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 (询问) :(略)
项目联系方式 (询问) :(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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