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响应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响应,响应单位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响应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响应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响应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5、响应单位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略)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响应单位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略)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略)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3、超过(略)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略)%(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3、超过(略)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略)%(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略)%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