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水利灌溉工程大部分是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运行时间长,老化损坏严重,渠道建筑物不配套,田间工程建设面积少,灌溉面积逐年减少,严重制约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阻碍了农民奔小康的进程。因此,切实加强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尽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长期薄弱的局面,推进鄱阳县农村灌溉体系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是鄱阳县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生态文明,保障国家水安全、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减支,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水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现就鄱阳县农村灌溉体系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招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建设内容:(略)
(四)合作期限:(略)
(五)合作模式:(略)
二、招商内容
鄱阳县农村灌溉体系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略)年((略)年-(略)年)特许经营权。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报名方式:(略)
(四)报名携带材料:(略)
1.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和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办法
由主管单位县水利局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将由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略)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响应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主管单位县水利局与中选人签订鄱阳县农村灌溉体系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权协议。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略)
招商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