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医疗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通用医疗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人:(略)
1.4采购实施机构:(略)
1.5资金落实情况:(略)
1.6采购方式:(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略)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略)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略) | 婴儿培养箱 | 1 | 套 |
(略).(略) | 万元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太原市太航医院 | 备注 | (略):(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响应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④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产品的代理授权,须提供授权证明材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4.4采购文件售价:(略)
4.5免责声明:(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5.2供应商通过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供应商未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6.谈判时间和地点6.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
6.2谈判时间:(略)
6.3谈判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7.2其他媒介:(略) 8.其他8.1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8.2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8.3本项目将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
8.4其他:(略) 9.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实施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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