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电子牙周探针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略)
二、要求:
能够自动识别测量状态并记录稳定的数据,具备牙周袋深度、牙龈退缩合增生、出血、溢脓、根分叉、松动度、等项目的测量和记录功能,误差小,同时能够自动制图,导出PDF文件,提供标准化的检查结果。
1)探诊材料钛合金(可探诊种植体)探针手柄上的OLED屏幕和电脑软件同步显示;
2)探诊过程中支持语音播报,手动编辑牙周袋深度值和牙龈增生退缩值,支持(略)年牙周病国际新分类智能诊断;
3)探诊头耐高温高压消毒;
4)可显示全口菌斑分布及临床指标阳性阴性比例,进行菌斑评定。
三、预算:(略)
四、参与设备谈判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的报价及价格依据(近2年省属医院同规格设备的中标书或发票复印件);若为进口产品必须额外提供同品牌同型号设备历史供货报关单(需体现报关价格),无采购记录的进口产品无法提供报关单的需提供说明。
2.提供设备所需全部耗材、试剂及易耗品价格,并说明单次使用的耗材或试剂价格,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易耗品需说明更换周期。(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价格依据为福建省阳光平台价格或其他省份中标价格、省属医院已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等)
3.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需提供电子版参数)及与其他品牌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
备注:(略)
4.提供设备产品彩页,设备及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若所参与调研的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参与调研的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6.若参与调研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
五、公告时间:(略)
六、报名截止时间:(略)
七、谈判时间:(略)
八、谈判地点:(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