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内容及数量:(略)
服务期:(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明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第三方公司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联合惩戒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公告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