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预算:(略)
五、品目划分
品目一:(略)
品目二:(略)
品目三:(略)
品目四:(略)
品目五:(略)
品目六:(略)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略)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或分所)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且同一律师事务所仅能授权唯一律师事务所分所,总公司(或总所)及其下属分公司(或分所)不得同时参与,若同时参与的,全部作无效标处理。
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获取时间:(略)
2、文件售价:(略)
(请各投标人自行确定参与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九、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官方网站报名系统https:(略)
技术联系电话:(略)
注:(略)
十、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北京时间):(略)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略)
十二、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