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运国际业务联运结算复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项目地点:(略)
(五)项目需求:
拟采购1家供应商,根据国航的具体要求进行复审,复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运国际联运外航票证国航对外开账、国航票证外航对国航的原始开账、一次调整,二次调整,三次调整及信函。国航发送开账数据给供应商(以电子或物理方式),供应商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复审。开账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核和未审核的对内开账、对外开账和重新开账数据。双方业务的数据、交付文件的内容、格式和交付时限,由国航决定。
1.根据国航与联运伙伴签订的特殊比例分摊协议(SPA)、联运结算行业规则等复审国航结算系统的对外开账分摊值是否准确。系统分摊值包括开账毛额、联运手续费、UATP手续费、联运税和燃油附加费。供应商需具备对外开账复审的能力,包括Post-Billing关户后审核、Dynamic Audit动态审核。
对外开账复审目的是检查国航的对外开账文件中是否有开账低于或高于应收金额的票证,并将它们标注出来。国航确认并发送电子数据给供应商,用来进行复审的电子数据包括:
?OAL TCN DATA
?IS-IDEC对外开账文件
?相关SPA
以上数据通过邮件向供应商传输。供应商应在国航要求的日期内,发送差异票证明细给国航,明细中应包括开账有误客票的具体内容。
(1)Post-Billing关户后审核目的是审核国航每月对外航开账低于应收金额的票证。供应商如果想审核出低于应收金额(略)美元或以上的开账,必须在Post-Billing环境中进行。
供应商根据适用的SPA、MPA对开账金额、手续费、UATP和联运税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供应商应向国航返回Post-Billing报告,报告中包括客票票号、金额等信息。国航将根据报告来进行补充开账,弥补之前少开账所造成的损失。报告中将包括错误描述以及以下信息:
?少开账金额超过(略)美元的客票票号和金额
?少开账税费超过5美元的客票票号和金额
(2)Dynamic Audit动态审核是一种实时审核。国航将根据审核结果,在每期关户之前,修改开账金额,将正确的账单传输到IATA平台。
供应商根据适用的SPA、MPA对开账金额、手续费、UATP和联运税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供应商应向国航返回Dynamic Audit报告,报告中包括客票票号、金额、错误描述以及以下信息:
?少开账金额超过5美元的客票票号和金额
?少开账税费超过2美元的票号和金额
?高开账金额超过5美元的票号和金额
国航将根据报告修改对外开账账单的金额,向外航开账。
2.根据国航与联运伙伴签订的特殊比例分摊协议(SPA)、联运结算行业规则等复审国航接受的原始开账的金额是否准确。审核金额包括开账毛额、联运手续费、UATP手续费、联运税和燃油附加费。对内开账复审业务的对象是国航联运伙伴对国航的开账。供应商应以外航对国航对内开账的IS-IDEC数据和客票销售数据为基础,对外航对内开账进行审核。所有调整应根据航协RAM手册进行调整。国航需要提供以下数据供供应商进行审核:
?销售/TCN数据
?对内开账的IS-IDEC数据
?相关SPA
3.供应商反馈时间:(略)
4.供应商需具备通过FTP定期传输文件的能力,避免因沟通不顺畅导致开账或者调整延误。
5.供应商应根据国航关户日历,至少于关户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复审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SPA理解差异及系统维护错误等。
6.因SPA涉及商业秘密,在合同中须具备保密条款。
7.供应商不得同时承担国航联运结算对外开账及对内开账初审服务。
8.供应商可以根据国航的要求提供协议和行业规则方面的培训或咨询服务。有国际航协结算培训资质的培训师为佳。
9.供应商需有5人及以上稳定的团队单独负责国航业务,团队需配备客户经理至少1人,且须具备5年以上民航客运国际联运结算经验,团队其他成员须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团队中需有成员参加过国际航协结算相关课程并提供相关结课证明。供应商团队客户经理资质材料需经国航审核;若有调整需经得国航认可后方可调换。
(略).须充分理解国航与其他公司的结算协议条款和国际航协联运结算通用规则。
(略).提供给国航的文件格式至少应该包含excel,csv等,字段包含但不限于:(略)
(略).须具备查询Enhanced-RATD联运税及其他税费、运价及燃油发布规则的能力和权限,掌握所有相关行业航空公司结算所需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能够开具正式发票。中国大陆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供应商提供当地法律认可的正式发票或账单。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现已承担国航联运结算对外开账及对内开账初审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
(八)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九)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其他。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略)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略)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经审计的(略)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略)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和(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无法提供,需提供(略)年、(略)年、(略)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8.如中国大陆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略)
9.如中国大陆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次缴纳的),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请提供书面声明
(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次缴纳的);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请提供书面声明
(略).在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核过程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电话:(略)
联系人电子邮箱:(略)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略)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本公司公章。